| 商务部副部长陈德铭在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中的发言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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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01 19:50 文章来源:商务部亚洲司子站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关于“贸易投资合作”议题
贸易投资合作是中日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已经形成了互惠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局面。中方愿与日方共同努力,促进中日贸易投资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经过1年多努力,由中国商务部和日本经产省共同开展的“中日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已如期完成,联合研究的内容涉及中日经贸关系评估和展望、中长期发展方向和重要合作领域及发展中日经贸关系的对策建议,研究报告即将发布,这将为促进中日经贸关系再上新台阶提供重要参考。
关于扩大中日高新技术合作。技术贸易特别是高新技术贸易是中日经贸合作中最具潜力的部分。目前,日本出口管制最终用户名单等问题已成为困扰两国高技术合作的障碍之一,中方希望日方认真对待中方关切,采取切实措施,取消“名单”中的中国实体,以改善双边经贸合作关系。中方将进一步采取包括通关、财政、金融等在内的措施,鼓励两国企业开展技术合作。
关于扩大中小企业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合作是加强两国投资合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很高兴日方提出了《中日中小企业园区合作备忘录》的草案。中方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希望双方继续协商,争取早日正式签署实施《中日中小企业园区合作备忘录》,推动两国中小企业合作。
关于扩大流通物流合作。中日韩三国已商定2008年将继续联合出版《2006-2007年度中日韩流通及物流联合报告书》,建议建立定期商谈机制,加快编写进程;建议两国加强物流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的交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物流人才培训。
关于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目前已有包括韩国和东盟10国在内的76个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希望日方能从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尽快做出明智的政治决断,早日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关于改善日本商务环境问题。中国企业在对日开展投资、贸易等商务合作过程中,面临签证申请复杂、税务检查频繁等问题,双方有关部门已对此进行了多轮磋商,希望日方积极考虑中方意见,为中国企业赴日开展商务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关于加强中日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方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中方愿意继续与日方加强在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希望日方了解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措施和进展,双方应继续通过有效的双边合作解决面临的问题。
关于中国的外资政策。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将继续保持外资政策的相对连续性、稳定性;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研发环节,投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落实“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产业梯度转移;规范、简化外资审批程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促进体系。中国将继续为包括日本企业在内的外国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关于“地区及国际经济问题”议题
关于WTO多哈回合。中国一贯支持并积极参与多哈回合谈判。中方支持并积极推动以农业、非农主席案文为基础加紧谈判,同时希望即将出台的新案文能够充分体现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尤其在农业特殊产品待遇等关键领域得到进一步改善,以切实解决发展中成员的关注。中方将与包括日方在内的其他成员保持密切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多哈谈判早日取得平衡成果,实现发展目标。
关于东亚经济合作。东亚是当今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最富活力的地区,各成员的经贸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存度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发展。中方高度重视东亚经济一体化,目前应积极推进现有自贸区谈判,深化10+3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东亚峰会论坛作用,循序渐进地推动东亚一体化发展。希望中日双方继续加强沟通与合作,努力保持东亚合作的发展势头,共同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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